基建装备处
主要职责
指导教育系统校园规划、基本建设、校舍安全、教学设备配置等改善办学条件工作;指导直属学校(单位)的基本建设;负责教育系统基建和教学设备项目市级立项的部门审核及申报工作;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统计。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重要文稿起草、基本建设重要事项督办。
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:
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来访咨询事项如:基本建设、仪器配备、校舍安全等,能当场答复、处理的当场办理;不能当场答复、处理的告之办理程序、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时限。做到服务热情、办事周到、答疑耐心。
电话:63175215 负责人:强东育